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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反馈“回头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动环保专项整治问题整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12月12日至2020年1月1日,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形成了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督察组于4月16日向新余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

反馈会上,督察组组长杨丕龙通报督察反馈意见,市委副书记、市长犹作表态发言,市政府副市长林愚主持。督察组副组长石晶等督察组成员,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区)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督察组认为,新余市委、市政府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推进环保专项整治问题整改,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在高位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上有机制、有硬招。成立了市委书记、市长为双主任(双组长)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市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5月以来,先后召开了28次市委常委会会议或政府常务会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主要领导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69次批示。制定出台了《新余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新余市仙女湖水体保护条例》等一系列地方规定。

二是在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的战略上有定位、有思路。实施新钢生态化改造工程,在全省率先实行“N2N”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加快实施锂电、手机触控、LED、装备制造等产业集群三年倍增计划。“十三五”头三年,新余市年均GDP增长了8.5%,第三产业比重提高了6.7个百分点,取得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双丰收。

三是在全力打好三大战役的行动上有举措、有亮点。蓝天保卫战方面,完成新钢6#、7#、8#烧结机机尾除尘等重点企业废气治理项目。碧水保卫战方面,积极开展“保家行动”升级版,稳步推进8个乡镇千吨万人水源地“划立治”工作。净土保卫战方面,稳步推动了新余市前卫化工厂原厂址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基本实现了垃圾无害化处理目标。

四是在狠抓专项整治问题整改的方式上有力度、有恒心。党政主要领导先后46次开展现场调研,参与零点行动,狠抓专项整治问题整改。近三年来先后组织开展了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散乱污企业整治等10余项环保专项行动。

五是在紧盯完成重点指标的任务上有改善、有进步。新余市PM2.5平均浓度2019年比2017年下降了10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下降了12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提高了2.4个百分点。

新余市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回头看”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督察组交办的118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其中责令整改69家,立案查处26件,罚款金额128.18万元。

督察组指出,新余市环保专项整治问题整改工作虽然取得积极成效,但此次“回头看”发现,一些整改任务没有达到预期目标,部分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行动任务排查不全、整治不力、进展不快。

一是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压力传导上层层递减。精准发力不够,4个县、区落实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的方案普遍存在结合实际不够紧密、针对性不强等问题。有的问题整改因部门责任未完全履行到位导致进度滞后,如廖家江、贯早江黑臭水体治理。部分环委会专业委员会落实相关制度以及对专项整治工作跟踪、督促和检查不够。

二是地表水断面水质状况上全省排名垫底。新余市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率、水质综合指数在全省设区市中排名倒数第一;仙女湖饮用水水源地2019年6月份总磷超标,导致全年考核不达标。孔目江江口国考断面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为13.5毫克/升,与2018年同期相比上升了18.4%,虽然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但化学需氧量指标变差。

三是环保专项整治问题整改效果上尚有差距。有的问题整改滞后。分宜县石门寨县级自然保护区内5家矿山企业生态修复未在规定要求的2017年底前完成,且现场发现有大量建筑垃圾和建筑石灰。少数问题整改不彻底。良山特钢产业园区原管网雨污混流、跑冒滴漏等问题没有根本性解决。部分交办信访件整改不到位。欧里镇非法石灰窑、石灰粉厂现场检查发现没有完成“两断三清”;新余市恒欣建材有限公司问题依旧,部分原料仍未覆盖,雨污仍未分流;渝水区下村镇南村委舍坑村小组500米处某铁厂虽已停产,但生产设备没有拆除,厂区内有2个蓄水池存放生产废水未处理。

四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措施落实上仍有不足。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部分工地和企业防扬尘措施不到位,如新余市环城路道路改建工程部分作业面未落实湿法作业、进出车辆未冲洗;新钢公司大部分原料堆场仍为露天堆放。建辉陶瓷公司燃煤烟气部分直排。水污染防治方面。黑臭水体综合整治进展缓慢,廖家江中段和末端水体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总氮均超标,贯早江汇入孔目江截污位置水体化学需氧量、总磷超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部分企业危险废物管理不够严格,如久泰金属制品公司未建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危废无相关记录,磷化液、废酸等危险废物露天堆放。

五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短板上欠账较多。雨污管网建设仍不配套。部分污水处理厂存在进水化学需氧量低于排放标准、进水量偏低等问题,原管网破损、脱节、错口等问题没有有效解决。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存在问题。如新余市驴脚岭生活垃圾填埋场已基本封场,但现场检查发现建筑垃圾和部分垃圾焚烧发电厂螯合的飞灰露天堆放于原生活垃圾填埋库区。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推进较慢。原定2018年9月完成的新余市赣西危废处置中心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目前仍处于招标阶段。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尚未完成。备用水源地选择和建设还需充分论证,2020年前完成这项硬任务困难很大。

六是工业园区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整治上力度不够。开发区化工园区规划环评未批、居民投诉较多。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区调扩区后,规划未同时修编,规划环评未审批。园区企业雨污分流不彻底、少数企业超标排放。随机抽查抽测该园区木林森线路板有限公司,雨水排口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污染物浓度超标。园区污水处理厂设计不合理、运行效能差。渝水区良山、下村工业基地污水处理厂实际进水量仅为设计规模的30%左右,进水化学需氧量长期低于排放标准。

督察组要求,新余市委、市政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将督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问题来抓,切实推动有关问题整改到位;要全力推进“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要依法依规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地,对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督察组强调,新余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抄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并按有关规定向新余市委、市政府进行移交。

就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和要求,新余市委副书记、市长犹代表新余市委、市政府,对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为推进新余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付出的辛劳、给予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他说,全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丕龙组长的讲话精神,严格按照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整改上狠抓落实,在措施上高效有力,全面抓好各项问题整改。

一是变警觉为自觉,坚决有力贯彻好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对省督察组反馈的意见和交办的这些问题,我们诚恳接受,主动认领,绝不回避、绝不推诿、绝不护短。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贯彻执行督察组的反馈意见,并将其转化为改进工作的思想自觉,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转化为推动生态环境改善的实际成效,始终守住生态安全“底线”、把牢生态环境保护“闸门”,更加坚定自觉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二是变触动为行动,持续有力抓好突出问题整改。对于督察组提出的意见和交办的问题,我们要一项一项列出整改清单、一条一条细化整改措施、一件一件明确整改责任,动真碰硬、一抓到底,对账销号、一个不漏。

三是变压力为动力,努力实现生态环境大变样。要压实责任,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好环委会的统筹作用,进一步厘清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要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花大力气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对未完成整改的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强化调度机制,落实督办、通报、约谈、问责等措施;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严格执行销号管理办法,定期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效。